答
保障家庭转让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时,需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待按照规定将政府产权面积相应转让价格资金汇入政府指定账户或登记部门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专户后住房保障部门向登记部门出具同意转让相关证明。除政府所占产权面积范围内相应交易契税、印花税由政府承担外,与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转让交易有关的转让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由保障家庭承担。 保障家庭提出解除交易合同或者因保障家庭原因导致房屋受让方提出解除交易合同的,政府不承担交易合同中约定的任何违约责任。 享受过购房补贴的保障家庭所有成员,不得再次申请任一形式的住房保障。